这样的情况属于刑事还是民事诉讼. 我自己有一家公司,前面因业务往来从另一家公司拿了价值10几万的货,但是当时没有签合同,只有我个人签名的提货单几张,以及以我个人名字写的一张欠条,由于经营不善,事情过去一年多了,还未还款给那家公司,现在那家公司要起诉我,根据他现在手头有的材料(就是前面提起的几张个人签名的提货单以及一张个人名义写的欠条)能构成刑事诉讼么?这之间未出现过任何公司名称及加盖公章,全部都是我个人签字。咨询过一些地方,说法都不一样,有的说全是个人签名 未涉及公司名称及加盖公章就不构成刑事诉讼,属于民事诉讼,也有人说已经构成刑事诉讼,现在比较苦恼,咱不是想赖账不还,这之间我一直在努力,但由于不景气,没有生意可做,造成现在的情况,他告我也是情理之中,我只是想了解一下结果。请专家帮帮我。谢谢
2009-01-13 17:08 xinj12……(新疆)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09年01月13日 17时48分
刑事案件的涉案主体不是以个人或单位来认定的,你这个情况是属于债务纠纷,不是刑事案件
2 阎庆律师 电话:13907029183 2009-01-13 17:17
属于债务纠纷。
3 110网律师 2009-01-13 17:17
是民事案件
4 110网律师 2009-01-13 17:29
属于民事案件
5 110网律师 2009-01-13 17:38
你的签字是职务行为,拉来的货也入公司的成本,应属于公司债务,是一般的民事纠纷,不会构成刑事犯罪.
6 孙新律师 2009-01-13 17:41
不构成刑事案件,但应积极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