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问题 新购买的房屋质量问题,二楼楼板混凝土标号达不到要求,正梁也不好,混凝土中水泥都没有放,这个怎么要求赔偿,他提出能给我换一套房,但是没有合适的位置了,我是在装修的过程中发现了质量问题,墙砖和卫生间的地砖已经全部铺好,是木工在吊顶的时候拧螺丝,楼板开始松动,这种问题具体怎么处理啊,求告知,谢谢了,另外,我购买的新房子属于老宅归并,把老家拆了之后才拿到新房的钥匙,这种怎么办
2013-07-07 22:41 一战到底01……(江苏-苏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3-07-07 22:42
协商不成建议向法院起诉解决
2 王晔律师 2013-07-07 22:43
向法院起诉解决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7-07 22:44
商品房出卖人与买受人订立合同时,如果对商品房的质量有特别约定的,出卖人交付的商品房应当符合特别约定;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对质量要求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否则将构成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13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13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4 110网律师 2013-07-07 22:47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7-07 22:51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13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请采纳。。。。
请采纳。。。。
6 110网律师 2013-07-08 09:08
如经鉴定确属质量问题,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7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3-07-08 09:16
如此质量问题你还敢住吗,可以要求调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