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分割同居共同财产(房子)吗? 我与男友(单身)于2001年开始同居,同居六年,直到2007年登记结婚,2008年生一女儿。就在登记结婚的前一年,他买了房子,房产证是他的名字。我们从同居时钱一直放在一起花,我们俩的工资水平相当。我们以夫妻名义在一起住了六年后才结婚,同居事实可由周围邻居和我们的同事几十人做证,而且在同居初始我们俩都一分钱也没有,曾向两个同事借过钱。所以我认为他是拿我们的同居共同财产买的房子。现在由于婚后分居两年,我们要离婚。我能在起诉离婚时要求分割同居共同财产房子的一半吗?
2010-08-13 08:16 Michel……(黑龙江-大庆)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8月13日 08时49分
还需要有其他证据予以证明这个房子是共同财产。
2 110网律师 2010-08-13 09:29
可以。
3 110网律师 2010-08-13 13:35
可以要求分割同居时的财产。
4 2010-08-14 08:22
这类情况我接触过,需要帮助可以给我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