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产权问题 在原单位进行房改时,按当时的政策,我购买了一半的产权。另一半产权,因我后来离开了原单位而没有办理购买手续。与我情况相同的还有几家。原单位在去年通知我们购买另一半产权,价格是1000元/平米。我认为不合理而没有购买,其他几户基本上是买了。现在因房屋拆迁与原单位发生产权纠纷,原单位提出以拆迁评估价将另一半产权卖给我。我当如何处置?有何法律依据?敬请赐教。
2010-08-13 06:08 天大发大()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8-13 06:23
你应当把另一半买下来,不要再计较了,不然吃亏的是你自己,你已经失误过一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