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派社会人士打伤人当地县委和公安都不管 2013年6月27号,开发商带领他手下的人,在没有谈好土地赔偿和青苗费的情况下,强行往我们地理填土,我们村里的人就出面阻止;当时村里去得都是些老人家;村里有些人就坐在推土车的车兜里面,在阻止车前进,还有一些人在找村长理论;因为到午饭时间了,我爸就去叫我奶奶回家去吃饭,当时我爸还以我奶奶在车兜里就过去了,我爸爸刚走过去就问了句咋了;不知道突然从那里开来两俩小车,里面立马就下来10几个大约26、7岁的年轻人,那些人统一穿黑色带花纹的衣服,不知道谁喊道把站在车前那个人给我抬走,突然就冲出来5、6个穿黑色衣服的人把我爸抬的一下就仍在马路上了;当时我爸就觉得腿痛的动不了了,我奶奶看到是我爸爸赶紧跑过去躺在我爸爸的身上,那些人才住手没有打我爸爸;一部分人把坐在车兜里的老人连拉带拽的拉了出来,然后那些打手把村里的人围起来,不让人阻止推车前进。我嫂嫂带着小孩去买东西,看到我爸爸躺在地上,就上前去理论,问是谁打伤我爸爸,那些打手居然个个拿出水果刀来威胁人;当时有好多村民都看见了。现在我爸爸还躺在医院,我的家人去找我们的村长、镇长以及公安局都说不管;当时有报案,当地公安局也叫了我的家人去问了话,也没有去找我爸爸了解情况;现在公安局就说他们不管了,而且还扣押了我爸爸的病例,导致错过了最近治理期,同时他们还派人来说服我们家人,让我爸爸尽快出院,不要赖在那里了,不然后果一切自负。我的家人要想要讨回个公道,应该起诉那些人。请求帮助,谢谢好心人。
2013-07-07 13:18 宅女郎(陕西-商洛)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3年07月07日 13时35分
建议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投诉,要求相关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线索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及时答复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
(二)不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将有管辖权的机关告知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并建议向该机关控告或者移送;
(三)公安机关尚未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且公安机关已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一)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及时答复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
(二)不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将有管辖权的机关告知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并建议向该机关控告或者移送;
(三)公安机关尚未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且公安机关已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