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以及保险报销 我父亲前段时间由于工伤在广州421医院做手术,目前在家做康复治疗。目前在医院所消费的医药费用总共大概有7万左右。我父亲之前在家的时候做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请问到时我父亲所消费的治疗报销单到时应该属于哪一方所有?我父亲在疗养期间公司有没有义务支付他的工资?应该支付多少?到时我父亲的营养费该怎么算?还有我们的看护费怎么算?到时我们跟对方打官司的话,能够赢到什么程度?有哪些方面是有把握胜的?
2013-07-07 10:19 墨莫小莫(广东-湛江)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电话:13925083225 2013年07月07日 10时39分
对于工伤,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被确认是工伤,拿工伤认定决定书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在司法实践中,怎样收集证据、收集什么样的证据对裁决的胜诉与否是非常关键的。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7-07 10:25
可以申请仲裁的
3 王学福律师 2013-07-07 10:23
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