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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劳动报酬”原单位不服上诉到中院,如中院维持原判,请问向谁提强制执行?
“追索劳动报酬”原单位不服上诉到中院,如中院维持原判,请问向谁提强制执行? 各位大律师:你们好!
    我有一问题请教:我向原单位“追索劳动报酬”,原单位对劳动仲裁、一审法院判决均不服,上诉到上海一中院,如果一中院维持原判,请问:
    (1)、我该向谁提出强制执行?
    (2)、写法律文书时比如:计算金额?加倍利息?2年到期以后的金额计算?等等等等这些都要我写清楚吗?还是留给执行法官去计算与提供?
   谢谢!
2010-08-12 17:14 hzwww(上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0年08月12日 17时18分
1、向一审法院;
2、按生效判决书内容执行。可由执行法官计算。
2 110网律师  2010-08-12 17:52
向一审法院    留给法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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