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8年买了一套房子,在房管局也办理了过户,最近听说此房是按揭的,并且已经拖欠好久,我该怎么办? 2008年9月,我从张某手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且支付房款30万,张某一直不搬出,我在法院起诉要求张某搬出,现在执行阶段;不曾想开发商说张某的房子是按揭的,贷款还有218万,已经好久不付了。我支付房款时是在房管局办的过户手续,当时这套房子也没有抵押登记,现在我有房管局颁发的房权证。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2010-08-12 16:30 nGG8116(山东-临沂)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8-12 17:17
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按期腾房即可。贷款的事情与你的房子无关。
2 110网律师 2010-08-12 17:19
既然在房管局过户时查询没有抵押登记就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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