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追诉时效的逃避侦查行为 刑法第88第第1款规定:在人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如果嫌疑人甲盗窃邻居乙数额较大财物,乙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案。事后乙怀疑此事系甲所为,问甲,甲承认。因碍于邻里关系,乙未再向公安机关告发。问:甲是否属逃避侦查?5年后,甲前妻向公安机关举报,此时能否追究甲刑事责任。
2013-07-05 16:19 zxzazy……(湖南-郴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王学福律师 2013-07-05 16:20
应予追究。
2 孙新律师 2013-07-05 16:24
只要警方立案就随时可以追究!
3 刘青芳律师 2013-07-05 16:32
你好,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4 李芬团队律师 2013-07-05 16:51
你好,可以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5 孙新律师 2013-07-05 21:28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