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租了一民房给一些搞传销的外地人(原来并不知情),现被有关部门查处,我是 我是房东,刚刚租给那些搞传销的人一个月。前几天,一些打假办和工商局的人查处了我的房子,说我出租给他们是违法的,需要罚款至少3千以上。而之前那些搞传销的人一直很隐蔽,每次我一上楼就关好门,所以我也不知道他们是在干什么。不过我的租赁合同上写着一条规定房客不准在出租屋内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包括色情、传销等等)。这样的话,我是否有不用罚款的可能。或者罚款应在什么界限之内?望律师您能给我答复,谢谢。
2010-08-12 14:49 drlts(广东-茂名)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茉律师 2010-08-12 15:41
只要能证明你对房客进行传销,完全事先不知情,直至案发。
2 110网律师 2010-08-12 17:04
如果你不知承租人搞传销,则不得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