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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纠纷
婚姻纠纷 您好,冯贵强律师。
我一个朋友她结婚了,但是没有结婚证。双方都有彩礼来往,可是我那个朋友不是自愿跟男方结婚的。当时只是在怄气,才结的。结婚到现在也没有过同居,同床。她现在是想了结这段不合法的婚姻。
请问男方有权利追究她的责任么?或者说如果追究了,她会不会有什么法律责任?
2013-07-04 22:44 安亚泽(陕西-西安)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3-07-04 22:49
婚姻自由,没有责任
2 党鹏律师  电话:18629082664  2013-07-04 22:52
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3 郑世红律师  电话:18968281909  2013-07-04 23:13
没有结婚证,不存在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不需要离婚,彩礼可以互返。
4 宋鑫律师  2013-07-04 22:51
你好,应退还彩礼。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7-04 22:53
你好,没有领取结婚证,不属于合法夫妻,法律上不收保护,直接分开就可以了。
双方可对彩礼问题协商解决,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6 康治斌律师  2013-07-04 22:59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他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从法律上来说,他们根本就没结婚,当然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属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自动分开就可以;因此你朋友无权起诉离婚。
    2,男方有权要求退还彩礼。《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3,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7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7-04 23:30
没有结婚登记自动分开即可,彩礼应当返还。不涉及法律责任。
8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7-05 10:03
女方应当返还彩礼。
9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7-05 10:46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自然分开即可,但男方有要求返还彩礼的权利,女方应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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