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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信用卡管理罪  
问 题: 律师析法

  刑法范畴内 借记卡也算信用卡

  为何骗领借记卡性质的银行卡,也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北京市双利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琳解释,2004年12月29日,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司法解释明确了《刑法》中“信用卡”的含义, “它是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这个司法解释,明确了借记卡也属于信用卡范畴。

  骗领银行卡 最高可被判10年

  刘琳告诉记者,根据《刑法》规定,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或出售、为他人提供骗领的信用卡,都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按照相关司法解释,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0张以上、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10张以上或出售、为他人提供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10张以上的,均属于“数量巨大”。

  办卡者为电信诈骗集团提供犯罪便利,为何不构成诈骗类犯罪?

  刘琳说,认定犯罪嫌疑人构成诈骗类犯罪,前提是其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非法占有他人钱款的行为和动机。

  “这些办卡者只是为了将银行卡卖给他人赚钱,至于对方是否去犯罪,实施了何种犯罪,他们一般不知情。因此,只能按照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对他们定罪量刑。”他说。(感谢朝阳法院、西城法院的大力支持)

请问,如果有人捡到一张身份者,而且拾到者之前无让任何犯罪,而且识到者刚好身份者丢失,补办中,   拾到者拾到别人的身份证后,去银行开一张户口,自己用,而且是用于正当收入,是银行卡储蓄卡,请问如果出现被银行柜台发觉不是本人,被抓,或者假如身份证那个人是逃犯,还有拾到者用别人身份证只办一张储蓄卡,不管成功与失败,而且拾到者办卡人并非诈骗人员,而且不管后果怎么样,只办一张卡,请问如果当场被抓或者多年后被警方侦破被抓,只冒领一张卡,而且用于正当用途,合法收入,并且完全可以百分之一千证明是正当收入,请问此种后果出现,冒领者会承当怎么样的法律后果,而且会被判处刑法判刑还是行政处罚?冒领者有迫不得已的原因才这么做的,请详解?,
2013-07-04 20:41 何辉光(河北-廊坊)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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