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门头商标的使用 我在做一个产品(电子产品),进货并非本省总代理的渠道,而是通过其他省份渠道进货(但绝对是正宗行货).
现在本省总代找来,要求我拆除门头该品牌LOGO,并且不允许我继续使用该公司LOGO,请问这是否和法?(我从未和该品牌公司签订任何协议)
我是否可以《反垄断法》来维护我的利益?
现在本省总代找来,要求我拆除门头该品牌LOGO,并且不允许我继续使用该公司LOGO,请问这是否和法?(我从未和该品牌公司签订任何协议)
我是否可以《反垄断法》来维护我的利益?
2010-08-12 11:10 y450(江西)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08-26 18:38
你属于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