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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留问题
房产遗留问题 我2010年买了一套二手房,房龄大概10年,前房主夫妇是在自来水公司员工,买房时,他告诉我们,他们家用水是厂职工用水,两个月只要三吨就可以了,电脑系统设定好的,不能改,说以后有问题就找他,他们都是自来水公司内部的。由于我老婆快要生了,所以就急着买房待产。我不放心就拍下了我入住时水表的读数,什么都过户了,但水电没有过户。因为我在外地工作,所以老婆生完小孩后就在老家和娘家一边住段时间,房子空着,直到2011年下半年我老婆开始找工作,才回到房子住下来。没几个月,自来水公司的工作人员来抄表,发现了问题,说我偷水,冤枉啊,我给他们解释并补缴了我买房以后的水费,但是买房以前10年的水费欠在哪里,已经很多钱了,找了以前的房主,但是找不到人。我该怎么办,事情拖得越久以后处理起来会很困难,法律途径能帮助我吗
2013-07-04 08:31 my0700……(湖北-武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7-04 08:34
找不到人也只能是你先承担了
2 王学福律师  2013-07-04 08:40
你存在过错,只能先交了,再找原房主追偿。
3 110网律师  2013-07-04 09:31
如果找不到对方,你只能先承担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3-07-05 13:31
个人认为你不应当承担。法律上诉讼时效是两年,一般情况下,过了两年就不能追究。自来水公司发现有偷水行为,那为什么以前没有发现?2010年之前为什么没有发现?所以,个人认为2010年之前的用水(偷水)你可以不用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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