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打人构成轻伤害了,公安机关应该立案吗? 如题,现在派出所以不够法定年龄为由,说不予立案,也不会对其有什么处罚?但治安处罚法43条和21条有明文规定,理解是应该予以决定处理,可不执行。我认为决定不执行和不予决定在法律上是两个概念,不知我的理解对否?请专家就此案帮我梳理一下,谢谢!
2013-07-03 23:11 红尾金(天津)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7-03 23:12
不构成刑事犯罪,是否给与治安拘留等行政处罚公安机关决定
2 110网律师 2013-07-03 23:13
你好:L应当立案
3 齐志龙律师 2013-07-04 06:38
不予立案民事调解,调解不成起诉
4 孙金刚律师 2013-07-04 07:31
不承担刑事责任。
5 刘秀章律师 2013-07-04 07:54
不构成犯罪,只有民事赔偿责任
6 孙新律师 2013-07-04 09:33
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7 孙新律师 2013-07-04 15:06
你好,这种情况,你可起诉要求对民事赔偿
8 孙新律师 2013-07-04 15:51
立案不会予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