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后,举办婚礼前所购买的家电和家具属于共同财产吗 我是2011年8月27日登记结婚,在2012年1月份举办婚礼,在此期间女方用彩礼钱所购买的家电和家具属于共同财产吗?在河北省沧州市开庭审理后全部判给女方。(离婚原因是女方父母嫌弃我挣钱少,对象什么事情都听她父母,平时不吸烟不喝酒,工资全部上缴),想进行二次诉讼,现在正考虑是否聘请律师。
2013-07-03 21:47 青草竹(河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3年07月03日 21时50分
这些家电、家具都是在你们结婚登记之后所购买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你们之间没有另外有约定的话,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这部分财产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