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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户口还在男方,但是宝鸡金台区户籍处不给迁回娘家
离婚后,女方户口还在男方,但是宝鸡金台区户籍处不给迁回娘家 宝鸡金台区有这个规定嘛?如果女方想再婚了,结婚没有户口本怎么办?
2013-07-03 18:13 as4377……(陕西-宝鸡)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3-07-03 18:18
女方需要在娘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然后到宝鸡金台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问题建议直接向当地派出所咨询办理。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7-03 18:32
这是不合理的,可以迁回原籍。不予办理可向上级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投诉。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7-04 12:16
离婚后,可以迁回原籍。你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办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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