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 我与84年通过村委,司法局公证处向镇政府买一宅地,与邻居有重叠部分,邻居的土地证是92年办的,我的是98年办的,办证后我的地契被土地局丢失,现在土地局以办证前后为由把重叠部分划给邻居,而我的98年证也不受法律保护说是土地局工作人员失误不负任何责任,请问土地局的说法对吗?现在我应怎么办?
2010-08-11 23:07 zyf123(山西)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8-11 23:18
土地局以现有的证据将重叠部分确认给你的邻居没有违法。但是,你可以追究土地局将你的地契搞丢失的法律责任。
2 孙新律师 2010-08-12 11:12
起诉主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