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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继承及公证问题
关于房产继承及公证问题 我丈夫于上月病故,女儿22岁,前几年在萧山购置了一套营业用房,现正出租,因当初做房产证只登记了丈夫一人名字,如果我要转让该如何办?我是嵊州的,需要公证的话,在嵊州这边办理公证是否有用.求解答
2013-07-03 15:16 嵊州人(浙江)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07-03 17:35
要你和你的女儿,还有他父母一起去公证。
2 李建成律师  2013-07-03 15:20
您好!是可以的!我建议您咨询一下当地的房管部门!
3 110网律师  2013-07-03 15:23
你好:在房产地办理公证
4 110网律师  2013-07-03 15:23
虽然只有你丈夫一个人的名字,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带相关的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具体咨询一下。
5 陈晓云律师  2013-07-03 15:50
需要做继承公证,在房屋所在地
6 刘青芳律师  2013-07-03 16:04
你好,需要先办理继续公证,然后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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