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下来之后,我还能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吗 我由于结婚一个多月,被丈夫多次殴打,有证据的是最后两次。有照片,跟最后一次殴打病例。现在他同意离婚了。也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了。就等法院发离婚判决书了。但他要求我写个类似保证书之内的东西,保证不跟他要医药费了。我想咨询一下,我去拿判决书的时候,可以继续要求他赔偿我的医疗费及精神损失费吗?
我不是为了钱,但是他太过分了。由于不想在跟他有瓜葛,离婚时,我什么都没要。我的物品价值三万余元。都给了他。但是医药费他得承担吧。否则,他打人都没人管了呀。
我不是为了钱,但是他太过分了。由于不想在跟他有瓜葛,离婚时,我什么都没要。我的物品价值三万余元。都给了他。但是医药费他得承担吧。否则,他打人都没人管了呀。
2010-08-11 22:38 记忆123(江苏-扬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0-08-11 22:41
可以另行起诉。
2 110网律师 2010-08-11 23:11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你即将获得的法院的文书是民事调解书,那么提起诉讼的是你还是你的配偶?如果是你起诉,你应该在诉讼时提出赔偿请求,在法官书面告知你权利义务后你没有提,再起诉要求赔偿的话不一定获得支持。 如果法官没有书面告知你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权利义务的话,你可以起诉试试,以法官没有告知为由。
如果是对方起诉的,你可以在一年内起诉要求赔偿,一年时间的起算点是你在法院调解笔录上签字的时间。
仅供参考。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你即将获得的法院的文书是民事调解书,那么提起诉讼的是你还是你的配偶?如果是你起诉,你应该在诉讼时提出赔偿请求,在法官书面告知你权利义务后你没有提,再起诉要求赔偿的话不一定获得支持。 如果法官没有书面告知你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权利义务的话,你可以起诉试试,以法官没有告知为由。
如果是对方起诉的,你可以在一年内起诉要求赔偿,一年时间的起算点是你在法院调解笔录上签字的时间。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