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单位无故将我开除,我该怎样维权?
单位无故将我开除,我该怎样维权? 我是应届毕业生,今年三月份到一家早教中心实习,两个月后我转正了,拿的工资也是转正后工资,但没有和我签订合同,并且以我当时拿到毕业证书为由不和我签,六月份我拿到毕业证书了,单位也没和我签订合同,我一直认为他们这么大的单位,不会不和我签合同的!直到今天突然和我说我被辞退了,还说了很多不充分的理由,我和她反驳时,她明显也不在理。还压我工资让我下个月拿,在这个早教中心我一直是身兼数职,既是托班老师又是亲子老师,她们今天辞退我时居然说我是早教中心里最闲的!我觉得很冤枉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3-07-03 00:41 梵音十九(江苏-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电话:18018220358  2013年07月03日 07时53分
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单位以借款事件为由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你可以自己选择.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 王一流律师  2013-07-03 09:22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 曾金峰律师  2013-07-03 10:47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