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学问题 您好,我是一名在读高一的高中生。高一下学期我因身体状况不佳,不得不休学,我父亲给我办手续的时候被告知,再去复读需要交两万块,家里人觉得非常不合理。进这个学校的时候已经交了一万六的高价费,就因为休一学期的学,他们还让交两万块,并且以前交的钱一分也不退还,学校这样做是合法的吗?我可以举报学校吗?去哪里举报?希望尽快得到答案,非常感谢!
2013-07-02 21:27 西晓雪(河南-濮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丁光华律师 2013-07-03 06:21
可以与淡淡的教育局沟通
2 110网律师 2013-07-03 10:53
第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十三条 学生因病需长期治疗超过三个月不能坚持学习者,凭县级(含县级,下同)以上医疗单位证明,或其它特殊情况超过三个月不能坚持学习者,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予休学,并给学生开据休学证。一学期内因事、因病请假时间累计超过上课时数三分之一以上者,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亦可准予休学。
第十四条 休学期限为一年。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学籍,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监护人提出申请,可继续休学,连续休学一般不得超过两年。
第十五条 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需凭休学证明帮县级以上医疗部门的康复证明或其它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复学。复学学生一般应随下一届学生学习。
具体情况建议咨询教育部门。
第十四条 休学期限为一年。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学籍,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监护人提出申请,可继续休学,连续休学一般不得超过两年。
第十五条 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需凭休学证明帮县级以上医疗部门的康复证明或其它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复学。复学学生一般应随下一届学生学习。
具体情况建议咨询教育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