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复印件的作用 甲方向乙方借钱 并写下借据(欠条),在甲方还乙方钱后,收回借据。乙方用借据的复印件起诉甲方欠债不还。甲方要回的借据原件以毁,法院会受理乙方的起诉吗?这个借据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吗?
2009-01-12 19:35 朱雀007(辽宁-营口)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1月12日 20时37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这种情况法院会受理起诉,但是不会单单凭借欠条复印件进行判决。
这种情况法院会受理起诉,但是不会单单凭借欠条复印件进行判决。
2 舒瑜律师 2009-01-12 19:53
会受理。
一般不能以此作为定案的依据。
但有其他证据加以佐证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一般不能以此作为定案的依据。
但有其他证据加以佐证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3 孙新律师 2009-01-12 20:12
您好!根据民事证据规则,复印件必须要得到对方的承认,认可后法院才能确认,否则的话法院对复印件不予以确认。
4 110网律师 2009-01-12 20:52
法院可以受理,但复印件不能作为证据
5 孙新律师 2009-01-12 20:58
复印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6 张树青律师 2009-01-13 09:58
会受理。但应有其他证据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