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撞到人,责任怎么分 公交车站与公交站牌当中有条非机动车道,看到公交车来了,没注意到有电瓶车过来,而电瓶车也没有因为公交车进站而减速,因此将我撞倒,导致脸部缝4针,结果交通队判定责任平等,我觉得他是车,我是人,他速度比我快,并且他应该减速,但是速度还是很快,责任不应该是平等的,我想咨询一下,这个责任应该怎么分?
2013-07-02 19:58 jolin0……(上海)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闫小平律师 2013-07-02 20:01
依交警部门出具的认定书为准,认定书下面有相应的告知事项。
2 王晔律师 2013-07-02 20:25
及时报警,由交警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书,依据认定书进行赔偿。
3 张向锋律师 2013-07-02 20:40
对认定不服,三日内向上级申请复核。
4 110网律师 2013-07-02 21:28
依交警部门出具的认定书为准,认定书下面有相应的告知事项。
5 陈爱洲律师 2013-07-02 23:37
你好,如果不服事故责任认定,可以申请复核。
6 110网律师 2013-07-03 12:12
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的:1、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2、 对认定不服的,可在三日内向上级申请复核。
7 110网律师 2013-07-03 17:25
依交警部门出具的认定书为准,认定书下面有相应的告知事项。
8 110网律师 2013-07-14 02:03
有交警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