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收,要强拆我家房屋,但又没有给我们做评估,我该怎么办? 我家房屋处于政府划定的旧城改造区域,在政府规定的三个月签合同期限内没有找我们商谈,我们也没有收到通知。之后就以政府名义下了征收决定书,征收决定书的内容严重失实,没有进行实际测量,仅凭在房产局查的房产证上的面积就下了征收决定书,并且在征收决定书上写房屋设施另行计算,政府没有对我家进行实地勘测,又以什么依据进行计算?现在政府已通过法院公布对我家的房子进行强拆通知。我们房子现在没有证据保全,因为没有评估公司对我家的情况进行评估,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2013-07-02 17:07 lhklsx(湖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徐志远律师 2013-07-02 17:12
1、应该按照房产证的面积拆迁;2、没有评估可以告拆迁办。
2 110网律师 2013-07-02 17:21
可以要求拆迁仲裁会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