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民事法律咨询
关于小孩子抚养费和房屋居住权的问题
关于小孩子抚养费和房屋居住权的问题 我与前妻在去年的四月份离的婚,离婚协议上关于小孩子抚养一项写有:小孩子归女方抚养并承担全部抚养费;在财产分割一项写有:离婚后属于夫妻共有的一套房产归小孩子所有,有小孩子满十八岁以后转户,暂由监护人女方监管,但女方监管人不得独自处理此房产,如要处理此房产必须经我男方同意方可。离婚后,我前妻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房门锁换了,至使我无居住房,只能在外面租房住;离婚时我没分到一分钱家产,我无正式工作,且体弱多病,我在2007年就身患肾结石,因经济紧张,到现在都没进行手术治疗,现在我身体又出现病情,每月光药费就会花费完我的大部分工资,没办法,我只能尽量少买药控制治疗;而我前妻有正式工作,工资也高,她完全有能力承担抚养小孩子的;自从离婚后,我前妻及她家人唆使我小孩子不理我,给我的精神方面造成很大的伤害;现在前妻以小孩子名义起诉我要抚养费,请问我是否可以不出抚养费?是否可要求住回去?是否可要回属于我的一半房产?我与前妻离婚已超过一年了,如果她不让我住回去,请问还能起诉要回属于我的一半房产吗?
2013-07-03 17:04 郑思如(湖南-湘潭)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3年07月03日 17时09分
你好,你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至于孩子抚养费问题,对方有权利起诉要求支付,但是如果你确实没有支付能力,没有办法,可以等有能力再支付。
2 陈松祥律师  2013-07-03 19:29
你离婚已经超过一年,即使起诉,法院查明你们的离婚协议是自愿的,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会驳回你重新分割财产的请求。但是如果你经济困难,可以要求住回去,这个是合理的。
3 孙新律师  2013-07-12 15:31
重新分割共同财产不可能,但你可以要求在房屋居住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