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人身损害法律咨询
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3年6月29日,我在东莞塘厦蛟乙塘宝石工业园一家KTV消费,在晚23时许,上洗手间,被一名陌生男子殴打,请问我是否可以追究店老板的责任
2013-07-01 13:16 伍永荣(广东-东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7-01 13:16
店里没有责任。

如构成轻伤,打人者将负刑事责任,同时负民事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案件可以获得以下赔偿: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器具费、物损费、鉴定费、律师费等
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以三期鉴定结论为准
伤残等级事宜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2 江珍来律师  2013-07-01 13:44
追究不了老板的责任,没有法律依据。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