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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老、房产和遗嘱纠纷问题
关于养老、房产和遗嘱纠纷问题 姥爷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分别是 我妈 大舅 老舅 老姨) 姥姥姥爷一直和老舅在一起居住 当年留下遗嘱说工作由大舅接班,老舅在姥姥

死后继承房产(现在房证仍是姥姥的名字),两个儿子养老。姥爷去世后 姥姥一直和老舅同住 现在姥姥年岁已高 希望轮着吃 此时大舅继

承工作的单位已经倒闭。大舅妈提出要姑娘一起算份轮 这样合理么?既然姑娘承担了养老的义务 有没有继承房产的权利?房子又该如何划

分?大舅继承工作那么多年所得又该怎么办?小姨的经济状况不好 大舅妈说她可以不算份 这个合理么?假如大舅、老舅和我妈(如果去除

老姨)达成一致 说两个儿子继承遗产 我妈也可以义务养老 这合理么?如果我们家人不同意 可是我妈偏要答应 我们有没有起诉大舅老舅甚

至包括姥姥的权利?如果可以 所有相关费用怎么计算和分配?
2013-06-30 23:19 大连8023……(辽宁-大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柴海艳律师  2013-07-01 06:46
子女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子女继承权利是平等的。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遗产。
2 梁志律师  2013-07-01 08:25
协商处理,都有义务赡养老人,财产有遗嘱按遗嘱,无遗嘱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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