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黄色双实线在交通肇事中的责任认定 刘江律师你好:在处理交通事故中,肇事车辆制动不合格,快速越过中心黄色双实线转弯后在摩托车专用车道与摩托车发生相撞,造成一死,一伤,伤者腹中胎死亡后流产。在二次事故责任认定中和法院责任认定中,越过中心黄色双实线没有作为事故认定的依据,理由是在交通处罚中没有越中心黄色双实线的处罚条款为依据,不能作为该事故的责任认定全责依据,而只是认定为转弯车未让直行车,负主要和次要责任之分。轻便摩托车(48cc老年摩托车)是在专用道上正常行驶,但没有牌照,没有带头盔。对方要求判同等责任或我方全部责任,法官说:你无证驾驶车辆上路就是你的全部责任,交通法规定的,你不上路就不会发生这次交通事故。请问他们的说法正确吗?请回复691718091@QQ.com,手机:13875983845 陈建平
2010-08-11 09:06 陈建平(湖南-长沙)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农地房】专业团队律师 2010-08-11 09:42
你应当承担次要责任,可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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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218号唯一星城智兔座801 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杨文律师 1397512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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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刘江律师 2010-08-11 10:37
无证驾驶与事故责任划分无直接关系。 对方车辆机动性存在问题涉嫌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