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男方负刑事责任或民事赔偿吗? 女方跟男方认识两个多月后正式在一起谈恋爱,朋友和家人都不知道两个人在一起,半个月后在朋友的生日KTV唱完歌后女的跟男的去了男的宿舍发生第一次的性关系后第二天女方让男方买避孕药吃了 ,过了四天双方因为一点矛盾女方提出分手男方同意了,过了半个月女方怀孕了要求男方出钱打掉,男方出钱了 ,女方去医院检查发现有病菌不能打【可能是女方自己没有护理好的原因】女方认为是男方的原因,女方告诉家人,女方家人告男方强奸,请问强奸罪名成立吗?
2013-06-29 09:01 陈青松(浙江-嘉兴)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6-29 09:12
建议协商处理
2 罗钟亮律师 电话:13676811945 2013-06-29 09:33
不属于强奸,具体结合双方年龄分析
3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3-06-29 10:33
不属于
4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3-06-29 12:04
明显不构成的。
5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06-29 14:38
双方自愿,没有问题。
6 孙新律师 2013-06-29 09:03
不够成强奸!
7 王学福律师 2013-06-29 09:10
不成立。
8 110网律师 2013-06-29 13:53
看到你追问:不会判刑的。
9 110网律师 2013-07-01 00:35
已经解答,不构成。
10 2013-07-01 09:59
不够成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