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赠予过户问题 姥爷很早就去世了,姥姥一直跟我妈生活在一起。姥姥准备把拆迁的安置房赠予我妈,所以姥姥要求签个协议,防止她去世后其他子女再跟我妈争房子。但是安置房过不了户,所谓的房产赠予我妈也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姥姥立下遗嘱,我妈也只能继承姥姥财产的部分,姥爷的部分其他子女仍然可以继承。好在现在两个舅舅和一个姨愿意姥姥把房子给我妈,他们也愿意签任何协议。但是现在应该选择个什么个程序,从法律效力上保护这个房子的所有权归我妈呢?
2013-06-29 06:51 dingha……(陕西-西安)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党鹏律师 电话:18629082664 2013-06-29 09:15
签订赠与协议或者订立遗嘱
无法过户的房子是不能公证的,建议做律师见证,效力也是一样的
无法过户的房子是不能公证的,建议做律师见证,效力也是一样的
2 刘青芳律师 2013-06-29 07:09
你好,可以写赠予协议并经公证。
3 汤启坤律师 2013-06-29 07:12
到公证处去办理遗嘱公证。
4 康治斌律师 2013-06-29 08:49
需要两个舅舅和一个姨先放弃对你姥爷遗产的继承,然后你姥姥和你妈签订赠与协议,并公证。只有这样,才能从法律效力上保护这个房子的所有权归你妈。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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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6-29 11:10
需要两个舅舅和一个姨先放弃对你姥爷遗产的继承,然后你姥姥和你妈签订赠与协议,并公证。只有这样,才能从法律效力上保护这个房子的所有权归你妈。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6-30 20:29
如果其他子女不放弃继承,你姥姥只能处分属于她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