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民事法律咨询
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 你好,我是2010年大四应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过该协议,单位要求交2000元违约金,但还没签合同,但是我在试用期工作期间单位工作一直熬到晚上2点多,经常的,还没加班费 ,三个月来没休息日,工资还迟迟不发,我不想干啦,违约金是否可以要回!谢谢
2010-08-10 20:25 王崇(河南-郑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8-10 20:37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因此根据以上规定,你在试用期内可通知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要求退回2000元的押金。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