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通行费问题 我于2010年7月验车时发现还需缴纳天津道路贷款通行费,无耐只好缴纳660元,并还交付了580的滞纳金。因验车即将过期,只好缴纳了。7月20日通过中央2消费主张播报才知道属不合理收费,请问我是否可以找其收取部门退还我所缴纳的费用。如果不缴纳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呢? 补充:如果不退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呢?
2010-08-10 20:14 oSF5085(天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0-08-11 17:24
可以诉讼解决。
2 孙新律师 2010-08-11 06:48
可以起诉他
3 李建成律师 2010-08-11 10:04
可以依法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