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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违法强拆
政府违法强拆 2012年2月20日至3月15日,因扬州邗江区蒋王街道办进行片区改造,与此期限内未达成协议未超过规定时间就指示拆迁公司及拆除个体户有意损毁本人的房产,信访路径已穷尽,想到区法院起诉,请问可否将蒋王街道办,拆迁公司及拆除户一起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尽快回答,谢谢。
2013-06-28 18:55 袁正国(江苏-扬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6月28日 19时21分
首先要明确侵犯你合法权益的主体是什么性质?如是街道的行为,提起的诉讼是行政诉讼;如是拆迁公司和已拆迁个体户,则是民事诉讼。不过,此类案件在法院很难提起诉讼,没有高手介入要想胜诉绝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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