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控诉银行和银行工作人员 您好,我2010年11月帮朋友担保贷款4.5万元,贷款期限是1年,到去年3月银行来了一份催款通知书才发现我担保的人不是我朋友,而是另外一个我不认识的人,并且银行工作人员要我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并将日期提前,并且去年上级银行前来调查我这份担保的贷款,调查发现是银行违规操作,今年6月银行将我担保的贷款申请法院执行,请问这样的担保是否过了期限,是否合法,我们是否可以到公安和检察院控告银行和当事人及银行工作人员?
2013-06-28 13:07 iadijg(湖南-岳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谢红宝律师 2013-06-28 13:19
可以控诉
2 游修艳律师 2013-06-30 17:44
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