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交通事故后怎么赔偿,是不是一定要到伤情完全好了才谈赔偿问题 我是公司驾驶员,有次公差出车在巷道内出了交通事故。当时情况:有几个小孩在路上玩耍,我停下车等到全让开后才过去,但这时有个小孩突然又跑过来,撞到我车的右后方,后大腿骨折打了钢针,我也付生活费到现在,但现在公司不出钱了。请问我要付生活费到多久?是不是该继续付下去,现在小孩已能走能跑。是不是要到钢针拆后才不付生活费。在谈赔偿?
2010-08-10 17:52 sRQ9837(贵州-贵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万莉律师 2010-08-14 21:44
不是的,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是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必要交通费、构成残疾还有伤残补助金。建议找律师为你计算下按照法律规定应支付的赔偿费用,不应盲目的支付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