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和城镇居民继承问题 甲和乙是夫妻,孩子三个。甲是国家工作人员为城镇户口,其余一家人为农村户口。除了户籍不同生活什么的就是一家人。后乙死亡,甲和孩子照常生活并为家里出资。甲后面和丙结婚。孩子都成人后农村征地,甲家里的房屋和土地全部被征收,得补偿款约13万元。甲是否将补偿款和几个子女分割不清楚。后甲为了丙能安心生活应丙的请求买了商品房一套一百平米。又在批准的农村土地上出资盖了四层小洋楼,登记的她已出嫁的女儿的名字。现甲因病死亡,甲的子女要求丙净身出户,想霸占商品房和小洋楼。该怎么办呢?商品房有甲出资的收据,小洋楼有甲和别人签订的盖房协议。现在请问如何保障丙的利益?打官司丙能获得多少?请详细回答下,要是详细本人有可能委托。
2013-06-27 17:06 徐海英(青海-西宁)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黄文辉律师 2013-06-27 17:24
您好,甲和丙属于夫妻,如果有结婚证,那么在婚后购买的房屋,应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甲去世后,一半是归丙所有,另外一半归丙和甲的三个子女共同继承,至于洋房一样的是这样的分配规则,如果现在丙被赶出了,那可以向法院起诉么要求分割的那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