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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增地补偿费,因嫁出的理由得到不等待遇能得到法律保护吗?
农村土地增地补偿费,因嫁出的理由得到不等待遇能得到法律保护吗? 我是吉林省延吉市某村的农村妇女,现在本村每家每户分水,旱田增地补偿费,
但本村说我嫁出的理由(户口也迁移到婆家,婆家也是同省同市的邻居村)扣除40%补偿费,
在娘家我有30年使用权的水,旱田,嫁出户口迁走时谁能想到会有此事呢,
婆家村里又说我在娘家有地,还有补偿费,所以一点,一分都不给,

女人到了年领谈婚论嫁是应当的,嫁出后户口迁到老公家也是应当的,
为了这些理由得到不等的待遇是正常的吗?
如果这是正常的,那么村里的姑娘们以后要结婚一定要磨几年了解情况后再结婚了。

这种事情听说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是真的吗?
请问能否得到法律的保护呢?
2013-06-27 15:20 alice0……(吉林-延边)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3年06月27日 17时14分
您好!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农村妇女无论是否婚嫁都与男性享有一样的土地使用权利、宅基地审批权,嫁城妇女按照相关政策不能申报户口的,原居住地不能收回已有的土地使用权;嫁城妇女及其随母子女的户口都在农村,仍享受村民待遇。
您应该得到补偿。详情可来电来访。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6-27 15:30
可以起诉要求得到补偿的
3 孙新律师  2013-06-27 15:28
应当有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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