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 律师您好,我是在一审中法院判决离婚,对方在一审中提出有共同财产28万元,要求分割,一审判决不予支持,我因孩子抚养费等问题不服判决上诉至中院,但对方未提起上诉,在二审中对方再次提出共同财产28万元的问题,但因对方并未对一审判决的财产问题提出上诉,所以二审法院也未予理会,二审判决后,对方又就28万元共同财产问题上诉至高院,被高院驳回。现在对方把财产数额改成了20万,又起诉至区法院,请问这样算不算一案多诉?
2013-06-27 11:31 helen0……(天津-和平区)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梁森律师 电话:15902077510 2013年06月27日 11时36分
把财产数额改成了20万,又起诉至区法院如果有证据证明是一样的财产,可以向法院反映,要求撤诉.
2 孙新律师 2013-06-27 11:53
一事不再理
3 孙新律师 2013-06-27 11:56
对方有证据证明存在尚未分割的共同财产,可以起诉解决
4 刘秀章律师 2013-06-27 11:59
属于一事不再理
5 孙新律师 2013-06-27 14:03
应不受理。
6 齐志龙律师 2013-06-27 16:01
一事不再审
7 孙新律师 2013-06-27 16:20
如果共同财产尚未分割,可以另行起诉
8 孙新律师 2013-06-27 16:26
你好,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确实有未予分割的共同财产时可以起诉要求分割的
9 孙新律师 2013-06-28 09:10
不属于
10 王德民律师 2013-07-01 14:23
属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可以另案起诉,法院应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