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电动车属于机动车吗?交通事故后怎么鉴定? 我驾驶车辆靠单行路最左侧正常直行,车速缓慢,突然被从右后斜着冲出电动车撞到右后车门,他摔的很重可能有生命危险或成植物人,我可能承担多大责任啊?50万的三者够吗?调解还是法院对我有利?还有他的电动车是摩托外形大的那种,我同学有一辆可以跑50公里/小时,可以认定为机动车吗?
2013-06-26 20:39 唐山出租司机(河北-唐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3年06月27日 09时18分
你好,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验、检验、鉴定等证据出具事故认定,以认定书划分的责任确定你应承担的责任,在保险限额内,你应承担的责任均由保险公司负担。
2 陈晓云律师 2013-06-26 20:56
1、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2、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3、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4、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2、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3、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4、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