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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有抑郁症,经过治疗康复了,可以拒绝赔付儿子的抚养费吗
离婚后,女方有抑郁症,经过治疗康复了,可以拒绝赔付儿子的抚养费吗 2008年7月15日,我与前妻离婚时,签定协议,儿子由我抚养,女方从2009年1月1日开始每月支付儿子五百块抚养费,离婚后,前妻娘家人说她得了抑郁症,经一年左右治疗,时至今,前妻一直没付过抚养费,最近前妻要再婚,来迁户口,于是我再提到这个抚养费的话题,双方一直争吵未果,她拒付抚养费,我不给她户口本,请问律师,这件事情,法律上该怎么办呢?
2013-06-25 23:01 zyb198……(浙江-台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电话:13007023233  2013年06月25日 23时12分
答:应当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能约定减免,确实有困难时,可以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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