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房产还可以追加监护权吗? 我丈夫的父母离异多年,十年前他父亲出钱购置一套房产,写的儿子的名字。婚前我们去加名字,想来婚姻中女方毕竟是弱者而且他娶我之前曾离异有一女儿,我们去加名字被他父亲知晓,他父亲扬言他去房产处追加了什么监管权,意思好像是怕我们肆意卖房子或者不能在他不知晓情况下加我名字的权利。请问有这种权利么?如有又是怎么定论的呢?求解,谢谢
2013-06-25 01:40 琪琪488(江苏-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何翠主任律师 2013-06-25 06:01
若有证据证明是他父亲出资的话,这个房子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当然他有权利决定是否加名
2 曾金峰律师 2013-06-25 08:15
如果该房屋的房产证上只有你丈夫的姓名的话,他父亲就没有权利干涉该房屋的房产证上另外增加你的姓名的事情。
3 王一流律师 2013-06-25 08:46
房产所有权人有权自主处分财产,他人无权干涉。
4 110网律师 2013-06-25 09:52
没听说过有什么监管权。如果房产是属于你丈夫个人所有,他当然有权自行处置自己的财产,旁人包括父母都无权干涉。
5 110网律师 2013-06-25 10:20
男方父亲无此权利,你丈夫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不需此监管权的。
6 孙新律师 2013-06-25 11:15
房产证登记在你丈夫的名下,你丈夫有完全处置权,他人无权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