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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我能拿会我的这部分财产吗
离婚后我能拿会我的这部分财产吗 我结婚后。因为出了一场车祸得到了一些补偿金。差不多有7万多块,当时我婆婆没有经过我同意就拿去帮我老公买了一辆小车。当时我很气愤。但想说车子的名字写的是我老公的。也就没说什么了。 
现在我跟我老公闹离婚。我想要回我的那7万多块。可我婆婆说什么也不给我。说只能把车折价分我一点(我跟我老公结婚后没有什么财产,我们没有自己的房子,是跟我婆婆住在一起)。我看到法律上说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归私人财产。不能成为共同财产。我想知道我这样的情况能拿回我的那7万多块吗?我如果请律师打官司。能嬴吗?
如果我婆婆不承认呢?他要是不承认有拿这7万多块去买车。只说她没拿过我这些钱。是她自己的钱拿去买的车怎么办?
2009-01-11 11:12 koklp(福建-泉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程才律师  电话:15853131112  2009年01月11日 22时00分
您好,依照法律规定,该款确应为你的个人财产,你老公无权参与分配。但此案需要证据证实,证据的取得方式很多,总归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既然伤害并得到赔偿的事实存在,可通过肇事人等出具证明等方式,最好找当地律师面谈一下,让律师为你结合实际出出主意可能更好些。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1-11 11:18
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要求返还财产。
3 舒瑜律师  2009-01-11 11:33
主要是要收集证据。
4 倪振杨律师  2009-01-11 11:54
你要设法收集证据,到时协商不通,诉讼解决!
5 110网律师  2009-01-11 21:17
可以通过某种方式搜集证据,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可以拿回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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