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未通知受害家属私自判罪犯强奸未遂后殴打未成年少女2年 在6月20号的时候 去法院去问 什么时候开庭 法庭却 告诉我们 罪犯已经开庭审判 被判2年半 法院人称 给了开庭信但是忘记发给 受害人 却发给了 罪犯家属。 我想咨询一下律师 这个责任是谁应该来承担。 受害人应该得到的精神损失赔偿吗? 治疗费赔偿吗? 罪犯理所应当要被判 2年半吗? 犯罪的日期是 十八大 前两天、
2013-06-24 18:50 422586……(天津)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6-24 18:56
你好,可以申请检察院抗诉。
2 孙新律师 2013-06-24 21:48
申请检察院抗诉
3 孙瑞岭律师 2013-06-24 23:02
对判决有异议,可以申请检察院抗诉。
4 孙新律师 2013-06-24 23:50
嫌疑人本人收到通知并出庭行使抗辩权利即可。没有赔偿。对判决不服上诉期内嫌疑人可以上诉
5 齐志龙律师 2013-06-25 05:51
刑事案件无精神损失
6 刘秀章律师 2013-06-25 07:31
没有精神损失,可以要求赔偿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