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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打架
酒后打架 前几天和几个战友一起吃饭,其中一个喝醉了,突然打我,导致我胳膊、腿上有外伤,被人拉开后,他又跑过来追着打我,被我踢在肚子上一脚,他倒在地上,结果他的右腿俩根骨头全断了,现在在医院,本来是他在打我,我被迫还手,结果他反而报案了,他本人是公安局的,我该怎么处理?还有,警察酒后主动打人,这个怎么说?我应当怎么办?请您给我指点一下。
2013-06-24 16:24 nwcnnw……(内蒙古-巴彦淖尔)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6-24 16:47
如构成轻伤,打人者将负刑事责任,同时负民事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案件可以获得以下赔偿: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器具费、物损费、鉴定费、律师费等
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以三期鉴定结论为准
伤残等级事宜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2 陈晓云律师  2013-06-24 17:02
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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