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收养关系能解除吗? 没有结婚证 孩子父亲跑了 母亲在孩子4个月时将孩子送养,现在孩子6个月了 生母反悔 要要回孩子,当时收养方夫妻给予了孩子生母3.5万元补偿。请问,这种情况下收养人不想把孩子还给送养人,送养人可以报警吗? 双方还有中间人的行为属于贩卖人口吗?
2013-06-23 21:36 yiyi04……(河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王来江律师 2013-06-23 22:03
如果收养人与送养人以办理了收养手续,应通过法定程序。如没有,应协商,将钱退回,并承担3个月的抚养费,孩子应可以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