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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海,我想咨询一下我从2001年8月进公司,合同到2013年11月30日到期
我在上海,我想咨询一下我从2001年8月进公司,合同到2013年11月30日到期 我在上海,我想咨询一下我从2001年8月进公司,合同到2013年11月30日到期,如果公司不续签,经济赔偿怎么算?
2013-06-23 18:41 微信用户(上海)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06-23 18:45
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 聂晓东律师  2013-06-23 18:56
一般是每满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如果有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情况的则是双倍
3 时瑞芳律师  2013-06-23 18:58
从2008年起,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4 110网律师  2013-06-23 19:56
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5 110网律师  2013-06-23 20:11
你好:
    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要求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6 代雨庭律师  2013-06-23 20:31
按照工龄,可以要求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7 李军律师  2013-06-24 11:29
1、合同到期,公司不愿意续签的话,支付你6个月工资补偿;
2、你已经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提出签,公司应当签。这种情况下公司不签或者终止的话,属于违法,应支付25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3、详情,建议来电咨询专业了劳动法律师处理,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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