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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已经签订了为期为一年的固定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没有及时和劳动者续签第二轮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继续用工。那么:
1.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及时续签第二轮的劳动合同的话,劳动者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2.如果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的话,那么,这一项请求的法律依据又是什么?
2013-06-23 17:36 幸福的时刻(天津-南开区)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徐道德律师  电话:13791112770  2013年06月23日 17时39分
第一,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第二,依据就是你说的劳动合同法法条
2 王学福律师  2013-06-23 18:10
1、可以要求。
2、就是八十二条。
3 王德民律师  2013-06-23 19:05
依据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法的规定,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这就意味着合同效力的终止,所以,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
4 刘秀章律师  2013-06-23 20:07
1.支付
2、82条
5 孙新律师  2013-06-23 21:30
应续签劳动合同而未续签的,不再执行双倍工资的规定,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根据。
6 孙新律师  2013-06-23 21:50
未签劳动合同的立法目的是为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避免劳动者主张劳动权利无据可依。因此如果已签订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一般不再支持双倍工资
7 孙新律师  2013-06-23 22:22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82条
8 杨立宝律师  2013-06-24 09:18
实践中,不再支持二倍工资
9 孙新律师  2013-06-24 10:22
第一,可以
第二,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3〕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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