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及相关鉴定 我母亲于今年和别人乘车时发生单方交通事故(翻车)驾驶人负全部责任(已报警并交警有记录),送至医院后确诊后需做人工髋关节置换术,由于车主方要求在入院病历登记时写为摔伤才肯垫付部分手术费,现已出院3个多月还是不能独立行走,打算近期去做复查和相关鉴定,请问律师关于这类型案件需做哪些鉴定?还有医生说人工髋关节最多有10-15年的使用年限,我母亲今年46岁,很有可能需再次更换髋关节,请问再次更换的费用怎么评估(是否需要通过鉴定,需做什么鉴定)?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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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3 10:26 wjx131……(云南-大理)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胡常明律师 电话:13888900378 2013年06月23日 11时13分
1、对更改受伤原因的事保留证据。
2、出院后要求医生出具以下方面的医嘱:全休期限、加强营养、需要护理及期限,以便好主张相关损失。
3、出院后(一般两个月后)做伤残等级鉴定和后期医疗费评估鉴定。必要时请律师代理。
2、出院后要求医生出具以下方面的医嘱:全休期限、加强营养、需要护理及期限,以便好主张相关损失。
3、出院后(一般两个月后)做伤残等级鉴定和后期医疗费评估鉴定。必要时请律师代理。
2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06-23 10:27
做伤残鉴定即可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6-23 10:30
这是要经过鉴定的
4 张 静律师 2013-06-23 10:28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