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找工作以及招聘方是否涉嫌欺诈的问题 今年四月份某县城的人事局来我们学校开宣讲会,我投了简历,并于五月份到当地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通知我被录取了,并且有编制,让我们交三方协议。我将三方协议交给他们后就返校了。由于学校毕业要弄户口档案什么的就一直催促那边尽快将三方协议寄回来,那边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至今。昨天我再次给他们打电话,他们说不给编制了,愿意去就去,不愿意去拉倒。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那边是否存在违规的情况。望给予答疑。
2013-06-22 10:52 jacksp……(湖北-武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6-22 11:03
可以投诉他们
2 熊敏律师 2013-06-22 13:33
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以正式上班为标志。换句话说,在你正式上班前签订的任何协议都尚未生效。所以不存在违规违法。当然该单位的做法值得商榷。
3 2013-06-23 09:39
慎重对待